法致睦邻 与法相伴之妇女节反暴力宣传
导语:反家庭暴力法》中的家庭暴力是止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、捆绑、残害、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、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、精神等侵害行为。杨浦阳光社区服务管理中心邀请到定海司法所邓秀华老师,为定海第一睦邻中心的四个居委的居民们带来演讲——“反家庭暴力法”。
外面细雨蒙蒙,来自四个居委的居民陆陆续续感到,阳光社区的工作人员将他们的雨伞都收好统一放置。会议开始后,邓老师先历史上的女性地位非常低,建国后为了更好的贯彻男女平等,国务院发布“三八妇女节”,当然,并不是为了证明女性有特权。2016年3月1日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》被公布和施行。邓老师告诉大家:“家暴案中,大部分是以女性为主,基于婚姻关系,更多考虑孩子考虑经济条件,解除婚姻成本会很高,如何保护自己,要遏制家庭暴力,解除婚姻未必是唯一的选择,要懂得如何为自己收集证据,从法律上找到好的解决方法”。社会普遍对反家暴法缺少认识,认为夫妻打架是常事,还有的错误认为“打是亲、骂是爱”、“清官难断家务事”等,让家庭暴力行为任其发展,未得到有效的遏制,按照行政处罚法,治安条例管理没办法处理,没有确凿证据,公安机关因情节比较轻,会批评教育和告诫书,如果是因为家庭暴力承担法律责任的话,这份告诫书是很重要的诉讼证据。同样,幼儿园,学校,医院,发现家暴情况,必须有义务有责任向公安机关报案,事后认定确实造成严重后果,作为这三方你没有尽到主动报案义务,都需要承担法律责任。
通过这次讲座,睦邻居民对《反家庭暴力法》有了一定的认知,提高了广大群众的法制意识,维系了社会和家庭的和谐稳定。